搜「外傭長期服務金」或「菲傭長期服務金計算機」的僱主,多半面對滿約、轉換或家庭變故。長期服務金(LSP)來自《僱傭條例》,菲傭與印傭適用同一規則。

誰可能有資格

外傭須按連續性合約受僱,年資通常要滿 5 年,並屬於法例訂明須支付長期服務金的終止情況。僱主以僱員嚴重過失作即時解僱、或僱員自行辭職(不符合健康或年齡等例外)等,未必獲支付。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一般不同時享有。

確實資格請讀勞工處僱傭條例簡明指南或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查詢。本站不代為裁定個案。

計算方法(概念)

勞工處長期服務金的常用概念是:

可計算的最後一個月工資 × 2/3 × 可計算年資

月薪及總額設有法定上限,政府會不時調整。外傭月薪若等於規定最低工資,計算基數就是合約工資,不是中介費。網上「計算機」若沒更新上限,結果會錯。

服務年資一般按實際受僱期比例計算。同一僱主續約多段兩年合約,通常合併計算,而不是每份合約重新起計。

與解僱、提早解約

未滿五年而終止,通常沒有長期服務金,但仍可能有代通知金、年假薪酬、旅費等。見外傭提早解約

「外傭加薪」會提高最後一個月工資,從而影響日後長期服務金基數;加薪本身不是額外一筆 LSP。

選僱傭中心時,中介不能豁免僱主的法定付款責任。名冊見全部僱傭中心。有爭議應保留工資紀錄、合約及終止通知,向勞工處求助。